所以——人跟妖是不一样的吗?在人的里命比法宝还要?
他没养过,只见过人类养,小区里面有一个得普普通通在自己的脸上涂涂抹抹,上的味奇刺鼻,每天穿不同的衣服带着穿着各外衣的小狗四走的女人。
所以说妖是不能想太多的,想太多容易变蠢。
黄书郎就认为自己想得太多,时常要放空脑,否则脑里的念夹杂着那些被自己收的妖的力量,会把他的脑得成一团麻。
他没想到郑多会拿家传的宝换取他的命……
他的鼻很灵,在人类世界就算刻意忽略还是能闻到很多东西,也许是因为从小就在供奉家仙的家中大,以檀香为主香的香火味渗郑多的孔里、呼间,就算是于那些化妆品、洗发用品、洗衣用品的各香味缠夹在一起,最明显的还是檀香味。
郑多是个寂寞的人,她的生命里没有什么亮彩,没有呼朋引伴一起玩闹的朋友,也没有每天唠叨的亲人。
本章尚未读完,请击一页继续阅读---->>>
那次他是好了被郑多放弃的准备的,杀妖者,妖杀之,这是永恒的定律,没有一个杀神真的杀到妖王甚至是成神的地步,它们最后都死在“路”上,杀妖杀多了,总会遇见那个你杀不了的妖的。
是四叔。
四叔以为他玩得好,殊不知史上比他玩得好得人大有人在,他们的能力固然能在短时间提,有些甚至位极人臣, 可最后的场无一例外都是陨昝穑家族也跟着灰飞烟灭∪死嗖患堑茫妖们记忆刻。
有的时候他发现郑多偷偷在看自己……
想通了这个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几十只、几百只,迁徙时数十万只的草动,会被数量远远小于它们“天敌”各猎杀。
能到这些的郑多认为自己很平庸……
如此诱惑,易地而黄书郎都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持原则,郑多到了。
有人说过蚁多咬死象,老鼠多了一样能咬死黄鼠狼,只不过老鼠通常有组织无纪律,他飞扑过去老鼠们就开始四散奔逃,它们想的不是能跑赢他,而是跑赢所有的同伴。
人类又有几个能不为荣华富贵,权势荣耀所惑?向前一步,稍微放弃一些原则,对四叔稍微顺从一上就一步登天成为人上之人……
这样刻板得认知,让他吃到了人生中第一个大亏,他没有预料到自己一个猛扎的老鼠巢,是五大仙家之一灰家的掌舵人的老巢,这也怪不得他,灰家对外放的消息里说,他们家老祖在白山,并不在这一片活动。
因此黄书郎冲鼠巢的时候是不害怕的,它们总会丢老弱自行逃命……就算已经成了,也没办法改变本的习。
他发现看着郑多的时候很容易到这一,郑多睡觉的时候像是胎儿一样蜷着,不什么季节都喜把自己用被裹得的,太累了或者姿势不对会很大声的大呼,最有趣的时候是她如果略有鼻会半张着嘴睡觉,让人忍不住想要住她的嘴。
他决定什么都不想……
直到他发现四叔竟然玩因果,借刀杀人……
他觉得自己的手,不是想要抓住郑多撕裂她的咙的,而是想要摸摸她的发,她的耳朵的那。
他原先不太理解郑多为什么如此讨厌防备四叔,四叔的能力不可测,最的能力是他的野心和足矣跟野心匹的心计,比起小富即安买了几房包租婆就满足的郑多, 四叔的野心驱动他越来越。
那次他没有问郑多为什么,郑多也没有跟他说过这件事,好像这只是一件平常小事,用家传宝换他的命本不值得讨论。
女人曾经跟人说过她的不是买的,是领养的浪狗,浪狗跟从小被人养的不同,特别没有安全,
不光是老鼠,自然界被称为“猎”的动,都是如此,让天敌吃掉老弱病残就好了,健康的我只要逃掉就没事了。为什么要冒险去对抗天敌?保护了老弱病残对我有什么好?
他开始觉得人类比想象中有趣了。
妖最信奉的是能力, 能力弱的依附于能力的,对妖来说理所当然, 郑多依附于四叔在他看来也理所当然。
天是极任的,欺骗祂的人只有死路一条。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