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什么?”
“末日。”
子娴想也不想的回道:“世界毁灭我也死不了,我怕什么?”
“华夏有句谚语,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那可真遗憾, 这个世界不是我的巢。”
查尔斯愣了下。“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确切说, 我连人都不是。”
查尔斯思索片刻。“你与那个叫清弥的妖魔是同类吧?”
“宾果, 猜的真准。对了, 提醒你一件事,清弥虽然状态不佳, 但它的元神可是实打实的上神级别,与它同处一个世界,你喊它的名字它都能感觉到,并且只要它愿意, 哪怕在十万八千里外也能把你抓起来做盘中餐。”顿了顿,子娴又补了一句:“脑子里也不会对它有恶念,因为我们这类存在,对恶念极其敏锐。”
查尔斯有种心塞的感觉,这究竟什么变.态生物?
“为什么做为同类,它想灭世,你却不想。”
“我很满意自己现在的状态,清弥则不然,它梦想在不回炉再造的情况下重铸肉身,也就是合适的身体,那需要很多的力量,而我不需要。”
“你喜欢这个世界。”
“喜欢啊,不过人有生老病死,世界亦然,也会死,至于寿终正寝还是横死,都是死,没区别。”
区别大了。但查尔斯没再说,因为他已经看清了一个问题,子娴并不在乎世界存亡与否,甚至连起码的同情心都没有,骨子里,这人和清弥是一样的。
如子娴所言,世界末日她也死不了,愁什么?
“这世上难道没有你在乎的人吗?”查尔斯问。
一个人想要守护世界,如果说是因为单纯的博爱众生,圣人胸怀,那肯定是虚伪,所谓博爱不过是因为无情,因为都不在乎,这才能对每个人都一样,看似有情,实则无情。
实际上,只要是人都会有所偏好。因此查尔斯觉得,一个人若愿意守护世界,必然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些东西是它所在意的,或许只是一点点,但那也足以令人奋不顾身。
查尔斯的思维逻辑很正确,但他碰上的人不正常。
“瞳瞳跟我一样死不了,时彦,最后一刻来临时我带他离开这个世界就是了。”
此时此刻,查尔斯如果知道华夏的“服”字是怎么写的,真的很想给子娴写一沓。
见过奇葩,没见过这么奇葩的。
“那你可曾想过卫是否愿意?”
“我是不死不灭的存在,他却不是,就算他会不高兴,也只是一时的,当他的生命结束,轮回重生时,前世记忆都将消失。”
查尔斯愣了下。“可那已经是另一个人了。”
“你男人,不对,你是男人,不可能有男人,你女人失忆了又换了件衣服,你会说那不是你的女人了吗?”
查尔斯懵逼的看着子娴,一时间反应不过来子娴什么逻辑。
“我刚才就说过,我不是人,人是通过眼睛来辨认别人,而我这样的存在,认人的角度与方式有别于人类。”
查尔斯理解,能够说出之前那么一番逻辑,足以说明很多事情。
物种的不同导致的不仅仅是生理的差异,还有思维的差异。
有人在印第安人的遗址附近发现了一根带血的怪异羽毛,神盾局拿到后研究了下,发现似乎是传说中的羽蛇神的羽毛。
很好,清弥的目标正在一步步实现。
神盾局跟特勤处联系了下,负责处理这事的还是孙彬,谁让他是卫时彦的顶头上司。
“我靠,照这趋势,大家都得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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