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若华背着女儿,握着英的手,平静而定的说:“英,我不要。”
岑三狗看打不过,也不敢动手了,光在钱上打转,没打采地说:“那个小动西,埋在西边的田埂面……埋的地方有一棵树……”
自然,人们是不会去她是被岑三狗典去这一件事的。
她刚想好挖土的准备,就浑凝固在了原地,一声也喊不来:不用她挖了……那树恶臭的,一小小的、苍蝇飞绕的骸骨,可不正是她拿苦命的孩儿吗?
岑三狗已经彻底沦落为了赌鬼,家里没有了一寸田地。佃呢,人家又怕他把佃田都拿去卖了,因此不肯用他。
她知这附近一定还有狼或者鬣狗在徘徊,她把这一小包抱在怀里,背着逐渐安静来的女婴,匆匆地,往岑家村的方向走去。
连狼狗欺穷困。
她使钱买了一个小小的薄棺材,把那小小的、被啃啮净了的骸骨,得净净,装在了里面。埋在了一个只有她知的地方。
张若华抱着女婴,匆匆就门了。
看到她是抱着一个女婴回来,岑三狗刚想发作,张若华拿钱来,他立刻堆笑脸,哄骗她把钱给他。
而典妻得来的那钱,早就喝酒赌钱,得净净。
不同与以往的偷偷打量,现在哪怕是村里最底层的小媳妇,也可以抬往她边啐一,撮着烂牙,大声地怪气地说:“破鞋!”
张若华视着他:“这是薄棺钱,你连棺材钱都不肯放过?你说,我儿埋在哪。”
作者有话要说:这不是塑造极品。极品是指田文等各文里极端的那恶人塑造,而我文里的这些人,在那个时代,是相当普遍的,所以也就不算极品了。
张若华抱着女婴,疲力尽走到了岑家村。
这年的山村乡周边,可是晃着狼与鬣狗呢!有些乖的畜牲,就专门拖那些没有棺材护的尸首去啃啮。
里面有一些是有历史原型的真事,被我改编了一。
这次送别,是张若华最后一次在钱家见到英了。
那骸骨上只剩了一依附着的涸血丝,还留着狼与鬣狗的齿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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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人里,男人典女人,是天经地义。但是女人被典后回来,就转成了破鞋和/妇了。
张若华忍不住蹲在地上哭起来。背上的女婴因为母亲的哭声,也嚎淘起来。
岑三狗如果向她要剩的钱,她是一概不给,反而赶他去,绝不让他接近自己的小
为了谋生,他只好去给大当工。只是因为这烂赌,活极其不上心,久而久之,工也没人给他了。只有偶尔的一些如抬东西一类的短工,才肯喊他。
岑三狗因为年败坏,一气都不见了,黄而瘦弱,走路简直像是一张人在飘。对比在钱家养得壮实了许多的张若华,弱已经对置。
第一,她这么一个被典过的女人,本来就失贞了,还竟然带着典夫家别的男人的孩回来,还是个女婴!
第二,她自从钱家回来,整个人好像就了几层。
切赞同钱孙氏。
她拿了一件宽大的,走上去,小心翼翼地把那小小的骸骨包了起来。
但是东西不要,傻英却还是痴痴地送去老远。因为尴尬的份,她很少有同龄的朋友。她舍不得。
张若华抹了抹泪,抖开包袱,里面有她在钱家穿过的几件好衣服。钱孙氏特意发仁慈,允许她把这几件衣服带来。
乡里人越发对她议论纷纷,戳脊梁骨。
☆、第47章 人间路(六)
钱孙氏也很满意,觉得这是夫妻和睦的契机。
只有英偷偷跑去送她,了自己积攒的一搭链东西。
那是片很荒僻的地界。张若华照岑三狗说的,找到了形态怪异的那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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