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国会院议员的自由竞选。选举获胜,有独立组阁或参加联合政府的权力。
其二,当局如同意杨惠娟的主张,应立即释放所有被捕的少年唐汉党党员。并由获释的杨惠娟牵,在秘密状况与少年唐汉党现任领导行充分讨论磋商,以最后决定少年唐汉党是否以杨惠娟个人看法为全党的行动指针。
其三,当局如存在政治和解的诚意,应立即停止对被捕少年唐汉党党员的和神摧残,销毁有辱他们人格的一切品。
其四,杨惠娟声明:前三项建议目前仅为她个人看法,即使当局完全同意,也还必须经过同牢的其余九位难友同意才可生效。如杨惠娟无法说服所有九位难友,则其个人所提政治和解建议属于无效建议。
叶琼璋到十分满意,从她这个角度看,以上四条十分苛刻的条件,是经她提议、并通过施以大压力,才迫使杨惠娟接受的。如此一来,杨惠娟再也无法与敌人眉来去献媚乞降,敌人诱降活动基本上已陷于破产。更何况就算敌人另施诡计,她还可援引第四项条件,利用实际有的最后决定权,粉碎敌人的任何新谋。
然而杨惠娟同样到满意。在她看来,万事开难,小叶同意与当局谈判便是最大胜利。至于谈判条件十分苛刻并无太大关系,谈判本来就应该是个漫天要价、落地还价的过程,首价一些,对最后的自利益最大化肯定更为有利。
与叶杨受相反,收到苛刻书面条件的李哲原大疼。作为国首屈一指的攻心战术刑侦专家,他原以为霍总统拿既往不咎的宽厚条件,对杨惠娟为首的这群杀人如麻(尽杀得有理)的女死刑犯来说,应算得上是无比天恩。杨惠娟们恩之余,应当全盘接受而不节外生枝。即使有些小条件,也应仅限于个人前途、生活之列。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们经过一周时间酝酿来的四项要求,除了第三项针对“刻名镣铐”事件,比较容易办到之外,其余三项均属漫天要价!如果政府答应第一项,少年唐汉党不就成为能够威胁执政党地位的在野反对党,那还不翻了天!假使总统兑现第二条,虽说警务有过对瑾三人擒故纵的成功先例,但能百分之百地保证杨惠娟等不乘机逃跑吗?最为过分的还数第四项,明摆着前三项全是十人共同商定的,却说仅为杨惠娟个人意见,分明想留赖帐的活。这必定是叶琼璋的主意,她并不甘心政治和解,还想捣!当然里面也有杨惠娟一份,想必她也还要再看看形势:形势有利就把政治和解行去,形势不利则借集之名决反悔,以免上叛徒帽。
令李哲原不之,还不仅限于工作层面,生活层面也是重要一面。杨惠娟这些条件一提,政府拒绝,他俩没有未来自不用说。但若政府同意,在李哲原看来,两人之间原本实的基础仍会崩塌。霍总统条件,获得自由的杨惠娟是位获得新生的迷途知返少女,自己对她倾注的,既慕更有关怀,一切都显得那样自然。但杨惠娟的条件,获释后的她会是国重量级反对党领袖之一,自己目前还略显大的形,就将被比得渺小之极。即使她依然同意与自己往,也总显得要多别扭有多别扭。更何况近来为弥合她与叶琼璋的分歧,自己已把恶人,也许连产生别扭的机会都没有。
“唉。”分析至此,李哲原不由一声叹。他毕竟只是个案件经办者,无论分析什么结果,都无权理杨惠娟的谈判条件。能的只是,将其详详细细地汇报到最层,等候最领导们的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