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提供两盒蜂吧。”
陆宵:“我爸喝。”
午在酒店拍一场酒会的戏,并不劳累,只是群演多,站位比较麻烦。
孟雪圜逮着空就窝在角落里,悄悄搜索陆家。
陆凤阁、陆楼、陆玉树,在网上都能搜到照片和相关报。其中又以陆凤阁和陆楼最多,毕竟是相继两任总裁,换届时媒争相报了一番。
“陆伯伯和陆大哥得一样严肃啊。”怎么说,就是如果他是陆凤阁,也会觉得把家业到手里很安心。
陆玉树一看就笑里藏刀。
大哥二哥抱团,陆宵上位之路阻且艰。
孟雪圜攥了攥手指,他要好好表现才行。
陆宵晃过来一,发现老婆在功课,心里得一塌糊涂,解锁手机,打开相册:“这是我家人的合照。”
“这是我沈爸,他叫沈宁,这是他养的狗。”
孟雪圜一就看见中间气质很好的沈宁,温清雅,难怪有“芝兰玉树生于阶”。
众所周知,贵的文人常常对追名逐利的娱乐圈有偏见。
“沈叔——”
陆宵打断:“你也应该叫爸爸才不会馅。”
孟雪圜:“……”
陆宵担心老婆张,果断卖父亲老底:“你别看我爸一副满腹经纶的样,刚回国跟文盲也差不多。”
见导演那边群演的戏还没拍完,陆宵在孟雪圜边坐,分享趣事:“我爸爸是联姻的,一结婚,陆爸就去港城,一年没回来,我爸独自呆在南城,互不打扰。后来我沈爷爷传信,说港城有人明目张胆要当陆凤阁小三,让我沈爸跟陆爸联络,宣誓地位。”
沈宁便听话地给陆凤阁写信,每次从古籍上摘抄一句思念离人的诗,例如“忽见陌杨柳,悔教夫婿觅封侯”,捎人带过去。他刚刚回国,母语还在复健,又偏生迷上了繁字,一封信一百个字,能写七八个错别字。反正陆凤阁满铜臭味,也不会认真看他的信。
陆凤阁把错别字圈来,收在办公的屉里,给他送一港城的小玩意儿。一来一往,算是完成两边家要求的联络。
陆凤阁在港城大获成功,沈宁迷上李煜的词,在信中写“今天这一首词很,切中我的心,而且还有你的名字。”
一看是李煜的《破阵》,亡败之词,跟庆贺八竿打不着,里面有一句: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写的是大厦将倾前的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