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聚会的要求。
但是方娟总是漫不经心地顺嘴答应他的所有要求,却从不兑现承诺。
比如,他说,小娟,我们晚上一起吃饭吧。她说,好的。可是到了晚饭时间,左等右等,却从不见她踪影。
他说,小娟,我们周末一起去爬山吧!她会说,好的。周末到了,他借车去接她,不论如何打电话、摁喇叭、敲门,她就是没有回音。
他说,小娟,我们去逛街吧。她会说,等我理完手的工作。可是,理到一半,她要去哪个门送资料或其他什么,再也不会回来。如果他跟着,她就会约个闺密,在后门接应,然后发个短信告诉他,她们已经逛了半条街。
她当面拒绝过,可惜,他只当是她是心非。
这是个什么样的游戏,旁观者一看便知,但他乐此不疲,直至方娟拒绝他所有的邀请。
在那个冷冷清清、一个人独居的家里,他放声大笑,自黄昏至天明,直到需要去赖以谋生的单位报到,他都还在笑,只是已经浅淡很多。后来,这笑一直挂在他的脸上,成为他迎来送往的招牌。如果他们知……
当他首度为他的计划选人时,心中并未到焦虑,反而比较好奇自己会得怎样。这事不需要求人,不需要借力,社会炎凉刻薄的一切都与它无关。刚开始是以夜梦魇的形式现,只不过是一消遣。那时他总是独自一人,而且没有人在意他。后来,这件事占据了他清醒的时间,变成一迷恋、狂,一侵蚀个人本质的需求。
他的选人并未经历反复,因为他心里久以来一直就有痛恨的对象。他觉得自己沦落如此,那些人有着直接的系,或者说就是他们造成了他的失败。
现在,他更要让他们难看,让他追求不到的女人难看。他觉到愤怒犹如在血里打鼓。你以为我很弱吗?你以为我是笨吗?
嗯,我会让你们看看这一切……
第一次,他非常小心谨慎,不让自己与那事有丝毫关系。他心选定对象,心谋划每一个步骤,用某个现成的案件心安排证据,并虚拟了法形。等到终于需要执行行动时,他换上伪装的,而且只使用从当事人家里偷来的东西。
在他的心底,要让任务完,必须执行三个原则:耐心、细心、心。看吧,自以为是的女人,我可是个有原则的人。
最后,行动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执行。无声的搏斗、飞溅的鲜血以及留在死者上的“凶手”痕迹,构成了梦幻般的一案双命。
他的手连抖都不会抖一,这个世界也不会在意这起案件。因为这些草不如的生命,于己、于家、于人、于社会,消失比活着更有意义。
他把时间选在夏之际。因为那是他痛苦来源之季,是他陷单相思之季。他在这段时间实施行动,接着……
公安简单地侦查,检察轻松地起诉,法院悄然地审判,案就会完结,他则安心地回到日常的生活中。
心的女人,你还对我不屑一顾?还认为我无用吗?
然后……
什么都不会留。这样的案件发生再多,报纸连提都不想提,所有的人都在继续生活,或许还生活得更好。只有他仍孤单一人。
接着,便是第二年的同一段时间。更多的时间谋划,付更多的耐心、细心和心,非常认真谨慎地执行。
无声的搏斗、飞溅的鲜血以及留在死者上的“凶手”痕迹……
每次执行完毕,他都安心地回家睡觉,直到听到警报声。然后他尾随其后,用倍望远镜从远方观看,获取更多的心理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