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到营地边的一块坡地上,本子一扔,权当坐垫,然后一屁股坐下。
裤脚因为这坐下的撑力微微提起,露出脚踝上纹身的一部分。
易飒把裤脚往上提,又把袜子往下拉,终于使得那个纹身露了全貌。
去死。
妈的,当初到底为什么纹这两个字来着?
不记得了,可能是青春期叛逆,生命无限、活力旺盛时,就喜欢把死亡一类的词当口香糖,整天嚼个不停,以彰显自己特立独行,她记得,纹身的那天,阳光很好,她在字体间举棋不定,纹身师于是推荐瘦金体,说是这字“行笔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就跟她这个人似的,纤瘦细弱,但整个人劲劲儿的。
她喜欢这恭维,于是就纹了。
现在回看,不自觉打了个寒噤,觉得命运里的某种谶言,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攀上蘸着墨的针尖,细细扎进她的皮肤里,像扁鹊见蔡桓公时提醒的那个“君有疾”,在腠理、在肌肤、在肠胃——待她窥破玄机时,已在骨髓。
早知如此,就该纹个“长命百岁”什么的。
不远处有人经过,易飒抬头去看。
是丁碛。
丁碛也看到她了,下意识低头想回避。
易飒吼了句:“姓丁的!”
然后朝他勾手指:“你过来。”
叫自己吗?丁碛迟疑了一下,还左右看了看,确定没其它的丁姓。
他走上前来。
易飒还坐在原地,眯缝着眼抬头看他,竖起两根手指,作了个挟夹的姿势:“有烟吗?”
如果不是没闻见酒气,丁碛真要以为她是喝醉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他提了几分警惕:“没有,再说了,你不是从不抽烟吗,只抽烟枝的。”
易飒冷笑着垂下手,指尖触地时,顺势揪了一把带霜的苔藓在掌心慢慢搓揉:“我换个口味不行吗?我问你啊,现在处处巴结丁盘岭,什么意思?”
丁碛不动声色:“盘岭叔是长辈,安排我做事,我做是应该的,合情合理,怎么就叫巴结了?”
易飒挑衅地笑:“不是,你是忽然发现,丁盘岭压得住丁长盛,更有势力,更有心机,你觉得跟着他会更有保障——但我告诉你,我无所谓,不管你跟谁,不管你脑袋上罩多大的伞,该朝你算的账,我还是会算。”
丁碛皱了皱眉头:“易飒,凡事何必这么较真,我想重新做人,你行个方便,对大家都好。”
易飒差点跳起来:“你放屁!重新做人这词是这么用的吗?”
她拿手指点向丁碛:“你不过是做脏事做腻了,厌烦了,又觉得有风险,会有我这样的人穷追不舍,于是想换一种轻松的活法。那些前账,你不消、不吭声、不交代,指望着大家都不追究,放你一码,就雨过天晴了,是吧?”
丁碛不想再纠缠:“大清早的,你是不是吃错药了?”
他转身想走,脚踝处忽然紧勒,低头看,是易飒不依不饶,拽住了他的裤脚。
“我再问你啊,你跟井袖是怎么回事?你爱上她了?”
丁碛无可奈何,不懂她怎么会忽然发起疯来:易飒之前,是跟他一直不对路,但不至于这么颠三倒四的啊。
他用力把裤脚挣脱出来:“我不知道什么爱不爱,我也不讲究这东西。”
易飒讥诮地笑:“不是要重新做人吗,那就从不祸害人开始啊,既然不爱,就别他妈假惺惺的欲擒故纵,又是送钥匙又是送关怀的,恶心!”
丁碛盯了她半天,忽然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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