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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8章 龙珠归来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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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妖的修持是很难的,千年成,就把大分的晋升杜绝了。在有智能修前作为动必须先活过工龄——期间必然要撞上机遇去吃掉灵草之类的。

《大话西游》曾一度风靡全国,其中嗦的唐僧的几句台词,比如“人是人他妈的,妖是妖他妈的……”成了很多人的禅。其实,唐僧关于妖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妖指的是指怪,在西方一般叫怪,就像影视剧里的那些小东西。影片中的怪,虽然有很多行事介乎正邪之间,但形象都还比较可。而中国的怪,主要指华,也就是修持平比较、有了本事的东东包括动、植甚至桌椅板凳等日常用品,而且平的修持全靠自己主观努力,基本上没有世袭制。也就是说,怪一般是没有父母的。

就拿孙悟空来举例吧,《西游记》上说:那座山,正当上,有一块仙石。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有二丈四尺围圆。三丈六尺五寸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丈四尺围圆,政历二十四气。上有九窍八孔,八卦。四面更无树木遮,左右倒有芝兰相衬。盖自开辟以来,每受天真地秀,日月华,之既久,遂有灵通之意。育仙胞,一日迸裂,产一石卵,似圆球样大。因见风,化作一个石猴,五官俱备,四肢皆全。

孙悟空不过是一块取日月之华的石育而成的,虽然有小能耐,但说到,不但和金蝉老转世正苗红的唐僧没法比,就连他的师弟猪八戒和沙僧,也是天蓬元帅和卷帘将军转世,比起石猴的地位,那可不是一怪可以说是中国古代信仰方面最有特的一分,从《山海经》到《白泽图》,它是自然崇拜的延续。古人把所有的东西都看成有魂魄的,看成活;活只要修持时间了,当然会成,孟说得好:“人皆可以为尧舜。”既然人能够成为圣人,为什么不可以成呢?在古人里,怪是无不在的。

《庄达生》上说:沈有履,灶有髻;之烦壤,雷霆之;东北方之者倍阿,鲑跃之;西北方之者,则之;有罔象,丘有,山有夔,野有彷徨,泽有委蛇。瞧吧,山川湖泊以至门前屋后,到都有没。涸的沼泽地里时间了就会生奇怪的小人,名字叫庆忌。庆忌四寸,穿着黄衫、着黄帽,骑着小驹奔来奔去,只要能喊他的名字,他就会听你的话,为你去捕鱼。五行之的木彭侯,得像条黑狗,没有尾,可以杀了吃掉。玉之岱委,得像女,穿着黑衣,只要用桃木匕首刺她,并且喊她的名字,就能抓住她。罔象,得像个小孩,黑肤,红睛,大耳朵,,也可以抓来吃了。

坟墓之狼鬼,喜向人挑衅,用桃木的箭他,并且脱和他搏斗,肯定能抓住他。……怪固然很多,但是“妖不胜德”,在儒生们看来,虽然草、木、鸟、兽都有有灵,但是人得之正而鸟兽得之偏,鸟兽的灵渺小而人的灵广大;怪先天就不如人,修持的平再,也不能跟人平起平坐。一般,人类对于抓住的怪,是能吃的就吃掉,不能吃的至少也要杀掉,丝毫不考虑他们的修持如何辛苦。孔可能是中国最早吃怪的人。

据说孔秋各国狼狈奔走时,曾经遇到一个怪路与他斗了很久,发现是条九尺的鲤鱼。大家惊惧,倒是孔圣人胆大,说:“世上的万,活得久了,往往要成。这,杀了就杀了,也没什么稀奇。”于是孔门七十二弟就分吃了这条超级至尊鲤鱼,个个吃得神清气,怀才不遇的郁闷一扫而空。既然圣人都敢吃,那普通老百姓还有什么忌讳,吃起怪来,个个都是争先恐后。至于官府,为了维护“民之父母”的窗形象,虽然不主张吃怪,但遵循孔夫不语“怪力神”的教导,也本没把怪当一回事。

秋时,有一叫作“爰居”的海鸟聚集在鲁国都城的东门外,三天没有散去,当时执掌鲁国朝廷的臧文仲是个没主意的人,令国人都来祭祀海鸟。展禽就是那位坐怀不的柳惠,劝:“祭祀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故令卿绾摄二曹可不自勉弁顿首辞谢勤劳王事夙夜在公恩遇之,要‘慎制祀’,不是什么玩意儿都有资格吃冷猪的。能给国家立功的,得过奖的,再加上日月星辰和名山大川,这些才有资格上祭祀名单。几只海鸟对国家、王朝毫无贡献,怎么受得起我们这样有分的人叩呢?”

不仅如此,在周代,还专门有一些官员收拾怪,《周礼》中就记载了这么几条:庶氏,掌除毒蛊,以攻说之、嘉草攻之。凡驱蛊,则令之、比之。《秋官司寇庶氏》,壶涿氏,掌除虫。以炮土之鼓驱之,以焚石投之。若杀其神,则以牡午贯象齿而沈之,则其神死,渊为陵。《秋官司寇壶涿氏》,氏,掌国中之夭鸟。若不见其鸟兽,则以救日之弓与救月之矢夜之。若神也,则以大之弓与枉矢之,这些官员的级别都比较低,除妖活动的规模也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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