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太大了,大得占满她整颗心。明明是兴得不得了,咙却有发涩,居然说不话来。
忽地,她的心里刺痛了一。
仔发誓,她这辈都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四个字,就算是让全世界的女伎一起在她面前唱歌,也不能比他这句话更动听了。
仔觉得一定是这个理,因为若非是为着礼仪上的必要,不论什么佩饰,夫向来都是能不就不。
像是有谁用一针重重地扎着她的心脏。
和仔猜的一样,链底坠的果然是她送的那条手链。
这个车永远是稳的、的、香的。
然而这可逃不脱,仔后一步就跟上来了。
“是不是因为在手腕上会被人听见响动,藏在衣服底,就没人能听见了?”
从前她跟着他一同上朝,一同回别院,那么多个日里天天坐着的就是这辆车,他会在路上教她兵法,她一面听,一面从匣里摸糖葫芦来吃。
姜安城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又红一阵,把世上所有尴尬与难堪收拢来,就是他这一刻的心。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姜安城,睛里的柔与明亮仿佛在溢来:“我就知你喜我,你嘛要骗人?”
刺痛来得突然,消失得也快,仔晃了晃脑袋,觑准这个好时机,一把把姜安城藏在衣襟底的东西抢了过来。
它一直贴在他前的肌肤上,每一颗小银铃都沾上了他肌肤的温度,变得那么温。
“我喜你”,这四个字像是一粒落她心中,刹那间就在她心里开大的来。
起初没在意,方才接旨的时候,她心里就是这样痛的。
可是,为什么不喜佩饰的夫,还是把她的手链贴珍藏了呢?
回京这些天,除了第一次重逢的那个晚上,这是她跟他最近的时候了。
姜安城立刻发现了她的不对劲,扶住她:“你怎么了?”
这个问题简直像是在心窝里钻了一泉,清甜的泉汩汩地往外冒。
但接着,又痛了一。
车隔绝了外面的一切,仿佛自成一个小世界。
“为什么不在手上,要这样?”仔问。
姜安城命令自己抬起睛,迎上她的视线:“是,我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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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转就上了车。
她的声音低低的,带着一丝凝涩,像是一片羽拂在姜安城的耳边,又轻轻钻姜安城的心里。
姜安城:“!!!!!”
不仅有糖葫芦的香,还有夫上那好闻的气息。
她整个人晃了晃,不由自主后退了半步。
着衣襟的手,“给我拿来!”